环保职业经理人法律赋能教程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指南企业可以免费索要企业环保管理出版物:13138191939
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后,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将指派专人担任客户律师,专门负责客户的法律事务。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可以在以下方面对客户的环保管理进行指导: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污染防治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企业环保自行监测管理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请立即联系13138191939
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后,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将指派专人担任客户律师,专门负责客户的法律事务。客户可以要求就以下事情出具和发送律师函:环保民事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第三人对客户发生环境侵权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违法行政行为涉及企业环保的其他事宜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请立即联系13138191939
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后,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将指派专人担任客户律师,专门负责客户的法律事务。客户可以要求律师起草或者审查以下法律文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劳动合同环保设施设备购置合同环保设施设备安装合同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合同其他涉及环保的合同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请立即联系13138191939
可以向客户提供以下内容的讲座培训:排污单位如何防范环境法律风险企业如何应对环保检查处罚企业如何处理环保处罚案件工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指导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范化指导水污染防治管理规范化指导土壤污染防治管理规范化指导企业环保自行监测管理规范化指导污水处理单位的常见环境问题企业现场培训讲座(旭阳能源)企业现场培训讲座(霸州中电)企业也可以自行拟定题目,联系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培训讲座:13...
成为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签约客户后,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将指派专人担任客户律师,专门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对于客户提出的疑难、复杂问题,客户律师将提交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往客户曾经咨询的法律问题:企业接受环保检查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用立即缴纳罚款吗?申请行政复议之后遭到打击报复怎么办?我们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是危险废物吗?如何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标识才算规范化?填...
服务项目:(一)环境法律咨询(二)环境法律讲座(三)就环境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就环境法律问题发送律师函(五)起草、审查环境合同或相应条款向客户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均不限次数、件数,并在客户有请求时提供。客户在合同期内没有要求提供的,合同期满后不再提供。处理客户的其他业务及成员单位委托的所有业务,客户或其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1所列价格的50%支付费用。客户的成员单位列明于附件2中,是...
服务项目:(一)环境法律咨询(二)环境法律讲座(三)就环境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就环境法律问题发送律师函(五)起草、审查环境合同或相应条款向客户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均不限次数、件数,并在客户有请求时提供。客户在合同期内没有要求提供的,合同期满后不再提供。处理客户的其他业务及其子公司委托的所有业务,客户或其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1所列价格的50%支付费用。客户的子公司列明于附件2中,是本...
服务内容:(一)环境法律咨询(二)环境法律讲座(三)就环境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四)就环境法律问题发送律师函(五)起草、审查环境合同或相应条款(六)代书陈述、申辩材料(七)代理一起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和一审诉讼除第七项外,向客户提供的上述服务不限次数、件数,并在客户有请求时提供。客户在合同期内没有要求提供的,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提供。处理客户的其他业务,客户应当另行委托,另行支付费用。不向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可以充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可以充分发...
2015年,中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决定在七个省市开展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社会成员,包括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在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形下,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受损害,针对有关民事主体或行政机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是针对保护个体环境权利的“环境私益诉讼”而言的。与传统的、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环境公益诉讼有其特殊性:一、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的发起者不一定是与本案有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