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气法第八十条所称的恶臭包括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产生的恶臭吗?答:根据原环保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适用问题的复函》,“农村村民利用宅基地院落进行小规模畜禽养殖的行为,适用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
问:当事人对一行政处罚案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处罚决定,法院判决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环保局何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答: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该问题的关键在于何时是期限届...
问: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否需要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答:行政机关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前,也应当履行告知程序,给予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者提出听证的机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除了“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以外,还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等三种情形。后三种情形虽然作出的是不...
问:工业企业在装卸货物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属于工业噪声吗?答:一方面,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工业企业装卸货物显然属于工业生产活动中的一个环节,那么工业企业在装卸货物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也就属于工业噪声。另外,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货物装卸噪声属于工业噪声。另一方面,《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噪声分为工业噪声、建...
2023年12月19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就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案”举行处罚听证会,邀请马倍战律师进行了现场指导。听证会期间,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提出以下观点:①当事人是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要求将废铅电池先转移厂区然后再行转移没有法律依据;②当事人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听证会结束后,马倍战律师引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
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和环境处罚法律适用,一直是环境行政执法中的难题。2023年10月19日,无极县生态环境分局全体执法人员接受了由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环境刑事案件移送》和《环境处罚法律适用》培训,使上述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环境刑事案件移送》课程介绍有群众向牛县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称:在九牛村一个废弃的尾矿库内,发现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测大约有几百吨,固体废物呈灰色,有异味儿,极有可能...
2023年9月27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聘请马倍战律师为讲师,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培训。关于《地下水管理条例》,马倍战律师讲解了地下水条例概况、地下水节约与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违法行为等五方面的内容。关于地下水的污染防治,马倍战律师提醒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应当重点掌握对以下四种违法行为的处罚:1.利用渗井、渗坑、裂隙、...
2023年7月1日,修订后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经开始实行了。2023年7月11日,无极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为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讲座的第一部分是《新办法对环境执法的12项重点要求》。马倍战律师将新办法总结为对执法人员的以下重点要求:1.案件初审和立案2.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案件的移送处理4.两类人员申请回避5.调查取证的要求6.证据的登记保存7.调查...
一段诀:了解处罚基础 111.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22.如何分辨一项行政措施是不是行政处罚? 143.如何纠正行政处罚中的错误和错误的行政处罚? 17附:《行政处罚法》条文要义归纳 21a...
2021年6月23日,马倍战律师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的执法人员以及乡镇执法人员开展了“环境行政处罚”的相关培训。上午,马律师首先针对《新行政处罚法对环境处罚的十大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其中,《十大影响》主要包括:“对法律适用的影响”“对处罚主体的影响”“对告知事项的影响”“对听证制度的影响”“对法制审核的影响”“对处罚原则的影响”“对处罚结果的影响”“对同步措施的影响”“对移送案件...
2017年8月10日,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马倍战律师受邀,就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难点给无极县环保局进行培训。新修订的《条例》于2017年8月1日由中国政府网公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马倍战律师细究该《条例》,精心制作出“新《条例》执...
简介:近年来,不断有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书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从中提炼出政府环保部门的12项行政权力、10项法律义务、2类法律责任,为环保部门明确自身的行政权力、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提供了清晰的框架。本书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条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中涉及环保部门的每一个法律条文,对环保部门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解释,为环保部门掌握新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