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工作动态 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污染犯罪 生态环境损害 环境合规管理 业务与产品
【法律规定】
调查取证工作标准
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取证要求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证据要求
及时告知当事人电子技术监控证据并提供便利
行政处罚执法人员资质及人数要求
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要求
执法人员回避要求
证据的种类
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条件
不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条件
执法全程记录及保存要求
调查收集证据的程序要求
执法人员调查和进行检查要求
询问和检查时制作笔录要求
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措施
【分析理解】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证据?
行政处罚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手段有哪些?
第三方公司的环境监测报告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吗?
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检验、检测结论不能作为行政处罚定案证据
行政机关认为当事人在线监控数据超标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人民法院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
自动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线监测数据能否直接作为认定企业超标排污的唯一证据?
市检测中心在执法中对危险废物无鉴别能力,能否委托第三方鉴别?
县区环保局收到市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处罚决定,要求重新做出处罚决定,能否进行新证据补充?
未验先投案件,处罚企业和个人的现场和询问笔录可以不是当天做吗?
土壤场地调查虚假报告的认定,由于个别检测数据引用错误,算是虚假报告吗?
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法律对行政处罚现场执法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调查之后再立案是否属于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