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半年被罚款三次;有的企业,被按日连续处罚。有的企业,被责令限产停产;有的企业,被责令停业关闭。有的企业,人员被移送刑事拘留;有的企业,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受到何种处罚,无论被追究何种责任,企业都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员都留下了严重的心灵创伤。
聪明的企业主们刚一开始还一头雾水,但稍一定神就明白过来:原来企业缺少环保职业经理人!企业主们深知,如果事先采取防范措施,上述灾难大部分都可避免。
那么,环保经理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环保职业经理人应当具备三大基础条件:环保基本常识,学习理解能力,勇于担当精神。上述基础条件有的与生俱来,有的需要经过后天培养。
其次,环保职业经理人应当具备四大能力:熟悉环保要求的能力,运用环保法律的能力,应对环保措施的能力,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上述能力均可通过后天习得。
具备了上述四大能力,环保职业经理人自然就能为企业发挥五大作用——主动完善工作,消除环保隐患,免于行政处罚,免于限产停产,免于环境犯罪,从而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平稳的生产经营环境。
显然,“环保职业经理人法律赋能”的目的是:完善参与人员成为环保职业经理人的基础条件,赋予参与人员成为环保职业经理人的能力,为企业培养和输送优秀的环保专业管理人才!
因此,我们衷心希望:“环保职业经理人法律赋能”能使企业获得合格的环保专业人才,同时也能赋予个人从事环保专业岗位的必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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