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
环境法律专家 业界精英团队
专业 正义 尽责
法岸环境律师

取缔和责令关闭有何区别?

 二维码 157

问:取缔和责令关闭有何区别?

网站推广2.jpg

答:一、含义不同

取缔,其字面意思是“明令取消或禁止”的意思。

责令关闭,是指人民政府对于严重行政违法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关闭。

二、对象不同

取缔,其对象是某种活动和经营主体。

责令关闭,其对象只能是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内容不同

取缔,当取缔表现为行政处罚时,其内容包括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等。

责令关闭,只有“责令关闭”一种内容。

四、性质不同

取缔,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抑或其他行政措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责令关闭,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五、实施程序不同

取缔,由于该种行政措施的性质不明,因此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实施程序。

责令关闭,由于其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因此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六、使用情形不同

取缔,由于其含义模糊不清,因此近年来制定的法律很少使用。

责令关闭,由于其含义明确,在近年来制定的法律中大量使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