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
答:根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那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是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即《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是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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